逕啟者:
本人是湯財,再次向港交所對新昌管理(2340)低價配股之投訴。
http://www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17/0514/LTN20170514042_C.pdf
本人現在為這間公司的小股東,今日得悉貴公司以1.09元配售6,952萬股,這個價錢較當時全購價1.12元低,這個價錢較重大出售全購所有消息後發出的價格後的低位,使並無接受全購股東受到損害,希望正視。
這班老千的做法,是利用一般配售由類關連人士第三方取得股權後,然後會進行大額賤價供股(一般多於2供1或是2供1),利用這批類三方投票支持供股或是持有股權,賤價取得公司大部分權益後進行市場操作,完全置其他小股東權益於不顧,如果港交所再容許這些似乎合符上市規則的配售及供股,是對小股東所持應份非常損害的,應該予以正視。
如果證監會或港交所對這些配股放行,這更會令「以一般授權後配股,然後由關連人士取得股票,再實行高於兩供一比例,大額賤價供股」的方式,得以有合理生存的空間,以證監會需要小股東權益來說,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,希望證監會快點正視,以其他方式堵塞漏洞。
希望你們快速處理,禁止這一類的配售。
湯財敬上
本人是湯財,再次向港交所對新昌管理(2340)低價配股之投訴。
http://www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17/0514/LTN20170514042_C.pdf
本人現在為這間公司的小股東,今日得悉貴公司以1.09元配售6,952萬股,這個價錢較當時全購價1.12元低,這個價錢較重大出售全購所有消息後發出的價格後的低位,使並無接受全購股東受到損害,希望正視。
這班老千的做法,是利用一般配售由類關連人士第三方取得股權後,然後會進行大額賤價供股(一般多於2供1或是2供1),利用這批類三方投票支持供股或是持有股權,賤價取得公司大部分權益後進行市場操作,完全置其他小股東權益於不顧,如果港交所再容許這些似乎合符上市規則的配售及供股,是對小股東所持應份非常損害的,應該予以正視。
如果證監會或港交所對這些配股放行,這更會令「以一般授權後配股,然後由關連人士取得股票,再實行高於兩供一比例,大額賤價供股」的方式,得以有合理生存的空間,以證監會需要小股東權益來說,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,希望證監會快點正視,以其他方式堵塞漏洞。
希望你們快速處理,禁止這一類的配售。
湯財敬上